董吁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曾有报道称抗心律失常药可导致心律失常,董教授首先肯定这种现象,但同时指出,要注意鉴别这种药物对患者获益更多还是伤害更多。如果获益更多,只能说该药有致心律失常风险,应该用药,同时密切观察。如果是不良反应大,就不应选用。所以对心律失常患者选药应权衡利弊,不能因为有致心律失常作用就不用药。
对这些药物的观察有规律可循,可以观察一些症状先兆,如果患者心律偏慢、心律失常不但没有缓解反而更严重时,须及时停药,或调整剂量。
关于房颤患者抗凝治疗目前有很多专家共识,这方面也有很多研究正在进行。房颤患者抗凝治疗首先要根据危险分层。首先对低危人群需要密切观察,国外主要用CHADS2-VASc评分,而国内应用CHADS2评分。CHADS2>2分者若无禁忌证,通常建议口服抗凝药;CHADS2≤1分者,需要再分类考虑,若年龄<65岁、危险因素较少者以观察为主。
药物种类方面,中国目前主要以华法林为主,从费用-效益比的经济学角度来说符合中国人群,当然影响华法林的干扰因素很多,对部分患者来说新型抗凝药有一定必要。另一方面,新型口服抗凝药还处于上市前大型临床研究阶段,还需要更多临床研究证实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如果未来有更多新型口服抗凝药的安全-有效数据,且易于监测的话,也许今后新型口服抗凝药会更好地服务于房颤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