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毕全®(达比加群酯)的临床应用策略
复律或消融围手术期的应用——杨延宗 教授
2012年ESC指南建议,房颤持续时间≥48 小时或未明,推荐在心脏复律(电复律、口服药物复律)之前接受口服抗凝治疗(如:VKA 【INR 2–3】 或达比加群酯)≥3周,成功的心脏复律后进行抗凝治疗≥4周(I,B)。RE-LY试验进行中,有1270例患者进行了1983次复律。在复律前后,患者都没有更换试验中所分配的药物。结果表明,两个达比加群酯剂量组复律后卒中和体循环栓塞的发生率、30天内大出血的发生率均与华法林无显著统计学差异。复律后30天内大出血的发生率均较低。该试验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房颤复律围手术期使用新型抗凝药物的研究,并首次证实了在复律时可以使用非华法林抗凝药物预防血栓栓塞的发生。也正是因为此研究结果,达比加群酯作为新型口股抗凝药物得到了2012年ESC指南的唯一推荐。
卒中和TIA也是导管消融术后的主要并发症,2012年HRS/ EHRA/ECAS公布的《房颤经导管和手术消融专家共识》建议消融后,应进行全身抗凝治疗至少2个月。多项研究表明,围手术期应用达比加群酯抗凝与华法林抗凝相比, 血栓栓塞/出血并发症无统计学差异。
肾功能不全及老年房颤患者的应用——王玉堂 教授
2012年ESC指南建议,对于年龄≥80岁的老年人给予新型口服抗凝药物应该在基线以及此后定期评估肾功能(CrCl),每年一次;肾功能中度受损的患者应该增加频率,每年监测CrCl 2-3次(IIa, A)。新型口服抗凝药物(达比加群酯,利伐沙班, 阿哌沙班) 在肾功能严重受损的患者不予推荐 (CrCl <30 mL/min)(III,A)。
RE-LY研究表明,与华法林相比,达比加群酯预防卒中和全身性栓塞的获益不受年龄和肾功能的影响,且降低出血性卒中的获益亦不受年龄和肾功能的影响。在年龄≥75岁的老年患者中,达比加群酯(110 mg bid)降低大出血风险与华法林相当,其可能更适合年龄较大的出血高危患者。在肌酐清除率30~50 ml/min的患者,如合并其他高危出血因素,也应考虑达比加群酯(110 mg bid)。
房颤卒中Ⅱ级预防的应用——李焰生 教授
房颤相关性卒中的致死致残率较高。RE-LY研究中,20%患者在入组前有卒中病史。该亚组分析显示,无论患者既往是否存在卒中病史,达比加群酯的卒中预防疗效保持一致。达比加群酯(150 mg bid)组卒中或全身性栓塞的发生率较华法林组降低25%,主要是出血性卒中的降低。达比加群酯(110 mg bid)组的大出血发生率较华法林组显著降低,达比加群酯(150 mg bid)组则与华法林组相当。两种剂量的颅内出血发生率均显著降低。对于存在卒中病史的房颤患者,须积极应用抗凝药物进行Ⅱ级预防。
总结:预防卒中是房颤综合管理的重要策略。随着泰毕全®(达比加群酯)在中国的上市,其无需常规监测抗凝疗效、抗凝作用稳定且可预测、不受治疗窗限制、不经细胞色素P450(CYP)酶代谢、较少发生药物相互作用、无食物相互作用、起效迅速的特点,为中国医生提供了一种更为卓越简便的选择。泰毕全®愿与所有的中国专家一起携手,共同推动中国房颤卒中预防事业的发展!
上一页 [1] [2]